什么是歐共體商標?
歐盟共同體商標也就是歐盟商標(簡稱“歐共體商標”)就是一種在歐盟內部市場協調局注冊的商標,目的在于在整個歐盟范圍內獲得在相關商業(yè)或工業(yè)活動中將該商標用于眾多規(guī)定的商品和服務上的排他性權利。
根據歐盟法律,注冊歐盟商標(點擊查看如何注冊歐盟商標)連續(xù)五年沒有正當理由而未在所注冊的商品或服務上使用的,就很可能被他人撤銷。
如果注冊商標是共同體商標,它的使用應當是“在共同體范圍”的使用。如果注冊商標是國內商標,它的使用應當是在相應的成員國的使用。
在最近Sofa Workshop訴Sofaworks/'(Sofaworks Ltd)的案件的判決中,英國法院明確表示:“在共同體范圍內的使用”一般來講應當是在一個以上的歐盟成員國內的使用。因此,只在一個歐盟成員國使用的歐共體商標,即使在該國的使用非常廣泛,也可能不構成在歐盟的使用,并由此可能被撤銷。
本案原告Sofa Workshop(某英國家具零售商),以其共同體注冊商標“SOFAWORKSHOP”為權利基礎起訴被告Sofaworks商標侵權。被告反訴原告的共同體商標因不使用應予撤銷。法院審理發(fā)現, Sofa Workshop僅僅在英國真實使用了涉案商標,雖然載有有關商標和商品廣告的雜志在歐盟其他的成員國也有發(fā)行,但是并沒有其他的證據證明這些廣告是針對其他成員國的消費者,因此不能認為該商標在其他成員國進行了使用。
通過解讀歐盟法院在Leno Merken BV訴Hagerkruis Beheer BV的案件的判決,法官認定僅僅在英國的使用不足以說明涉案商標在共同體的使用,法官認為:“評價國內商標和共同體商標是否真實使用的標準是有區(qū)別的。對于國內商標,其使用的地理范圍對于認定是否真實使用有一定的作用,但是作用沒有那么大。
但對于共同體商標,要滿足商標真實使用的標準,商標所使用的地理范圍通常來講就至關重要,商標至少要在一個以上的成員國使用,才能滿足‘在共同體范圍內使用’的條件。
當然,如果商標所使用的相關商品或服務的市場僅限于一國,那么在這一個國家的使用也可以視為在共同體的使用?!本捅景付裕揖呤袌龈采w整個歐盟,原告僅僅在英國使用不滿足歐共體商標真實使用的條件,因此該歐共體商標由于不使用而被撤銷。
這一判決如果被遵守則意義重大,因為這就意味著僅在一個成員國使用的共同體商標可能不能維持注冊。雖然也可以通過其他的途徑來維持共同體商標的影響,比如通過把共同體商標轉化為國內注冊,但是這畢竟會失去在整個歐盟范圍內的影響力,且會耽誤訴訟。通過其他權利(在本案中Sofa Workshop根據仿冒法獲得勝訴)也是可行的途徑。但是,這兩種途徑都不是理想的途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