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受理需時:3-4周
2.注冊需時:如順利,6-12個月
3.審查程序:申請——受理——審查——核準——發(fā)證——公告(異議)
4.公告期限:2個月
5.答復(fù)時限:3個月
6.注冊時效:注冊之日起10年
1.交付注冊費用后,商標注冊權(quán)確立,商標權(quán)開始存在,予以公告,異議期兩個月;
2.如果抗辯書或理由書不能消除駁回理由,駁回裁定成立;對裁定不服可以起訴;如果對起訴結(jié)果不滿,可向東京高級法院提起上訴。如果仍不服,可繼續(xù)向高級法院提起上訴。
1. 商品/服務(wù):日本有多種體系的商品描述準則,如尼斯分類和日本自身的商品描述。
2. 同時日本國內(nèi)將商品分為類似群組,若一個類別中的類似群組超過7個,審查員大多數(shù)情況下要求申請人提交使用證據(jù)。
3. 加快審查 :申請人可以申請加快審查,但需有合適的理由。
4. 申請人收到第三方律師警告函,申請人所研發(fā)的新型藥物已得到政府的批準實施生產(chǎn)。加快審查是需付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