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惠氏與廣州Wyeth的商標之爭
騰訊公司獲賠2000萬
騰訊公司獲賠2000萬
騰訊公司獲賠2000萬
重要的事情說三遍!
大廠都不好惹的,知元上篇文章剛寫到小米公司上訴某淘寶店商標侵權和不正當競爭,獲賠20萬元。
緊接著,鵝廠——騰訊公司又開始了一段上訴之路,此次案件中,騰訊公司獲賠2000萬,而被告公司辯詞可謂滿腹委屈,一直強調自己使用的商標是經(jīng)過鵝廠授權的。
1、案件起因
騰訊公司發(fā)現(xiàn),小飛魚公司、風鈴公司不僅生產(chǎn)、銷售了“騰訊無線耳機”并且印上了“
”標志;
不僅如此,這兩公司在公司網(wǎng)站中、天貓商城、京東商城、淘寶網(wǎng)、產(chǎn)品廣告視頻中也突出使用了騰訊的標識,而產(chǎn)品的包裝上則赫然地標注版權商為“騰訊科技(深圳)有限公司”。
騰訊公司顯然不認可這些做法,于是將上訴兩家公司以及小飛魚公司無線耳機的全系列產(chǎn)品山東區(qū)域代理商——上方有經(jīng)營部,共三家公司一起告上了法庭。
2、案件經(jīng)過
原告:騰訊公司
上訴理由:在宣傳銷售過程中,被告大量使用“騰訊”相關字樣
要求:三家公司立即停止侵權行為
被告:小飛魚公司、風鈴公司、上方有經(jīng)營部
小飛魚公司辯稱:2015年,騰訊公司、小飛魚公司與風鈴公司在“騰訊兒童”手表項目中達成合作,生產(chǎn)銷售“騰訊兒童”手表。
但是請注意,騰訊公司起訴的原因之一是耳機,而上面合作授權的是手表。
于是,小飛魚公司繼續(xù)辯稱道:
風鈴公司后來授權自己生產(chǎn)銷售騰訊兒童耳機,風鈴公司提供產(chǎn)品的騰訊商標,自己則負責生產(chǎn)與銷售。
小飛魚公司還表示:自己非常信任風鈴公司,一方面,風鈴公司實際控制人擔任騰訊公司版權運營總監(jiān);另一方面,基于前一次的騰訊兒童手表項目的合作,小飛魚公司認為風鈴公司提供的商標是經(jīng)過了騰訊公司的同意。
而風鈴公司未答辯也沒有提交任何證據(jù)。
審判:濟南市中級人民法院
結果:小飛魚公司、風鈴公司立即停止停止生產(chǎn)、銷售涉案耳機產(chǎn)品,賠償騰訊公司經(jīng)濟損失2000萬元;上方有經(jīng)營部立即停止銷售涉案耳機產(chǎn)品。
3、結束語
此次案件這兩家公司付出的代價不禁讓人唏噓,的確,商標不可隨便用使用他人的,但更不要隨便信任。
因為,此次案件小飛魚公司信任的風鈴公司其實曾經(jīng)和騰訊公司因為著作權糾紛而對簿公堂。
大廠不好惹,鵝廠更不好惹。
2017年微信食品公司連同其余兩家公司一起被騰訊公司起訴,最后這三家公司被判賠償騰訊公司3000萬元,并且微信食品公司還被要求改名。(微信食品為什么要賠騰訊1千萬)
2018年9月,騰訊起訴山東一家公司侵害注冊商標專用權及不正當競爭,最后,騰訊不僅勝訴獲賠30萬元,而且“騰訊”被認定為馳名商標,真可謂一箭雙雕。(微信商標案終審判決,山東公司爭微信商標敗訴)
這樣的案件當然不止一兩起,知元只想提醒大家,在使用他人商標時,千萬不要隨便或是僥幸,要獲得真正的使用權后再使用,不然錢包該癟了。